各区民政局、辽源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城乡社区协商工作是基层民主协商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有效形式,开展好城乡社区协商工作对促进基层民主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2015年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实施意见》(吉办发【2015】48号)。根据全省的统一要求和部署,我市的城乡社区协商工作也取得了显著效果。为进一步做好城乡社区协商工作,现提出下几点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协商内容
各区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应当建立区级社区协商事项目录,合理确定协商内容,主要包括:村集体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村庄建设规划;村(居)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财务管理制度的制订和修改;村级财务决算,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招标方案,集体经济大额资金的使用,集体举债,集体资金处置,集体收益分配等;村级集体资产资源和经济项目发包出租,宅基地安排使用,村民承包土地变更调整、征用征收补偿分配使用等方案制订;兴修道路、桥梁、水利等村公益事业的筹资筹劳和建设管理方案;村(居)财务安排的管理使用;村(居)民意见较为集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反映强烈、迫切要求解决的实际困难问题和矛盾纠纷;国家和上级重大决策、重点工作部署的落实方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要求协商的事项等。
二、进一步完善城乡社区协商委员会制度
各区民政部门应指导各社区进一步完善社区工作协商委员会,经过一定程序由各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委托作为城乡社区协商的常设机构。社区协商委员会在社区党组织领导和社区村(居)民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其成员组成由各社区结合实际确定,一般可由社区党组织代表、村(居)民委员会代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代表、村(居)民代表、妇女代表、社会组织代表(辖区单位、物业公司、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其他代表(老党员、老干部等)和其他利益相关方代表组成。根据协商事项进行动态调整,人员数量由各社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协商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应当邀请相关专家学者、专业技术人员、第三方机构参与并进行论证评估。
三、进一步规范协商程序
城乡社区协商工作要规范协商程序和议事规程。城乡社区协商的一般程序应包括以下内容:
1、提出并确定协商议题。社区工作协商委员会要畅通议题收集渠道,通过网格员民情日志、信箱征集、社情民意网络征集等多渠道征集协商事项,按协商内容要求筛选协商议题,报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审定,审定同意后正式确定协商议题。
2、做好协商准备工作。协商议题确定后,社区工作协商委员会制定具体协商方案,明确协商时间、协商地点、协商形式以及议事规则等内容,并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单位和人员,同时提供议题材料。涉及面广、关注度高的重大协商事项,协商方案需经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审核同意。
3、组织开展民主协商。根据确定的协商方案,由社区工作协商委员会牵头组织人员开展民主协商、平等议事。议事主要有四个流程:一是由协商召集人说明议题来源、审核情况、具体内容和议事规则;二是由议题提出人对议题进行说明;三是相关人员就议题发表意见,社区工作协商委员会成员就议题和各方意见发言,组织进行协商;四是由参会的各方对协商形成的基本共识进行表决,实行民主集中制,形成协商意见并做好会议记录。通过协商无法解决或存在较大争议的问题或事项应当提交(居)民代表或村(居)民会议会议决定。
4、主动公开协商结果。社区工作协商委员会要及时将协商结果向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备案;通过书面及电话、网络等多种方式,将协商结果向各利益相关方通报。同时,要利用村(居)务公开栏等平台,将协商事项和协商结果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监督。
四、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示范点建设
2016年我市已向省民政厅申报了13个城乡社区示范点,其中:龙山区5个、西安区5个、开发区3个。各区民政部门要积极指导做好示范点建设工作,在协商内容、协商形式和协商载体等方面积累好的经验和做法,做到亮点示范、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城乡社区协商工作新思路,努力提升我市城乡社区协商工作整体水平。
五、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
各区民政部门要切实指导各城乡社区广泛开展面向全体村(居)民的政策法律知识宣传,帮助城乡居民掌握并有效运用协商的方法和程序。要积极争取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支持,发挥其在群众中的影响力,引导群众有事多协商、遇事多协商、做事多协商。要积极倡导协商精神、培育协商文化,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城乡社区协商的良好氛围。要依托社区工作者培训基地、各级党校等平台,采取集中授课,经验交流等多种形式,加强对社区工作协商委员会核心骨干的培训,提升社区工作协商委员会核心骨干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组织开展协商工作的能力。同时,要加强对城乡社区协商的理论研究,及时将成熟的经验做法上升为政策制度,推进城乡社区协商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六、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城乡社区协商工作,积极向本级党委、政府汇报,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好。要配合本级组织部门等相关部门统筹推进城乡社区协商工作,要加强具体指导,及时研究解决社区协商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认真做好协商工作的督促落实,要不断提高城乡社区协商制度化、专业化水平。
2017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