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辽源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提高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待遇标准的通知

2017/01/04 1.5k 阅读 232 点赞

各区人民政府、辽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中省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保障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的基本生活权益,根据吉林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建立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待遇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的通知》(吉民发[2014]24号)和辽源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待遇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的通知》(辽民联发[2014]1号)要求,结合辽源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我市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待遇标准予以调整,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助标准

  自2017年1月1日起,辽源市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待遇标准由每人每月475元提高至每人每月597元;精简退职职工丧葬费标准由2000元提高至2514元。

  二、相关规定

  此次调整对象范围,资金来源和工作要求均按《关于贯彻落实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待遇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的通知》(辽民联发[2014]1号)执行。

  辽源市民政局

  辽源市财政局

  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月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