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吉办发【2016】3号)文件精神。全面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工作,不断创新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努力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现就我市农村社区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影响
近年来,随着工业化、信息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加快推进,农村经济和社会结构加速转型,农村基层社会管理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农村人口结构、利益主体和农村居民服务需求发生了深刻变化。因此,全面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对于增强农村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提高农村居民生活质量、保障农村居民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对于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完善农村社区基础设施,构建面向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的社区服务体系,提升服务手段,促进农村社会和谐与各项事业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
二、农村社区建设的主要内容
(一)深化村民自治,完善农村社区建设规划和组织体制。
坚持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积极巩固村“两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成果,深入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目标任务的落实,引导和促进广大村民通过民主的机制和方式参与农村社区建设。按照有利于资源整合、方便村民、加强管理的原则,农村社区建设一般以“一村一社区”进行。
(二)加强“硬件”建设,改善农村社区基础设施条件。
结合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重点推进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以整合利用现有场所、设施、器材为前提,按照“一室多能、一室多用、能改则改、能用则用”的要求新建、改建和扩建,集管理、服务、活动等功能为一体,避免资源闲置或浪费。农村社区服务中心面积应达到200平方米以上,室内要按照“小办公、大服务”的思路,取消封闭隔离办公室,设置“一站式”便民服务大厅、多功能室(图书室、会议室等功能)、文体活动室等,室外要悬挂社区名称、统一的“中国社区”标识和“××社区党支部(党委、总支)委员会”、 “××社区村民委员会”标牌。同时,要因地制宜加强农村社区文化活动广场建设,条件允许的面积一般要达到1000平方米以上。
同时,要加快道路硬化、村庄绿化、路灯亮化、卫生洁化、河道净化、住宅美化等生活环境的改善,对文物古迹、优美的自然风景和有价值的村落文化遗存要进行保护。建成村级活动场所和村落文化相结合,形成一个室内外设施相对完备、服务功能相对集中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三)强化“软件”建设,丰富农村社区服务内容。
以农村居民的现实需求为出发点,优先发展与农村居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服务项目,丰富农村社区服务内容,推进涉农部门和乡镇工作站服务窗口前移,最大限度为农村居民办事提供方便,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推进农村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要率先做好社会救助、优抚安置、养老助残等民政服务和社会服务,加快推进“救急难”工作试点。建立健全农村社区“三留守”人员关爱机制,重点满足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困难群体的服务需求。广泛开展卫生保洁、家政服务、农资供应等市场化服务;探索构建政府服务、村民自我服务与市场化服务的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的社区服务体系;充分发挥社区志愿者组织、社区民间组织在社区服务中的作用,组织和动员各种社会组织和个人投身农村社区服务事业,拓宽服务领域、开发服务项目、提升服务手段、丰富服务内容,扎扎实实为村民办实事。
(四)完善治理机制,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协商。
积极探索和完善“政社互动”的有效运作机制,研究制定乡镇指导农村社区建设的工作制度,科学确定基层政府与村民委员会在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事务和公益事业上的权责关系,研究编制村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清单和协助政府工作清单,鼓励乡镇政府与村民委员会签订委托协议和购买服务协议,建立履职履约双向评估机制,促进政府治理与村民自治良性互动。健全农村社区协商制度,建立“协商目录”,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载体,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村社区协商,拓宽农村居民与基层政府、社会组织、驻区单位等各类主体协商议事的载体和途径,完善农村居民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机制。要积极探索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等协商形式,推动农村社区协商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
三、农村社区建设目标和任务
根据国家、省关于农村社区建设的一系列要求和部署,我市农村社区建设工作从2016年启动按照每年25%的目标推进,力争到2020年实现农村社区全覆盖,把全市行政村全面建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农村社区。
四、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真、加强领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各区民政局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汇同组织部门把贯彻落实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吉办发【2016】3号)文件精神,摆上重要位置,精心组织、全面部署。尽快建立农村社区建设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任务分工,落实部门责任和工作完成时限等,充分利用好各部门涉农政策,形成推动农村社区建设的整体合力;加强典型和试点建设,强化示范引领;贫困村要把农村社区建设和精准扶贫结合起来,落实包保部门,确实把农村社区建设的各项任务抓好抓实。
(二)积极协调、密切配合,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各区要紧紧围绕国家和省确定的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研究制定具体详细的实施方案,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尽快出台专项配套政策、加大对农村社区建设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确保如期完成农村社区建设目标任务。
(三)加强督促、深入指导,确保农村社区健康发展。
要切实加强对农村社区建设的督促检查和具体指导,对好的经验和做法要积极推广,产生的矛盾要积极指导帮助化解。确保我市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健康发展。
2016年4月22日